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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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不错,性价比高。只是房间太多找得有点晕。
会员0714:好评
环境好,服务到位,出行方便,主要是去看演唱会特别方便,十分钟能走到体育馆,就是去的当天在下雨影响心情。
vivi:好评
位置太难找了,看的到店招,看不到门,周围绕了三圈,导航一直导不到,结果还是打了电话,才从一工地门进来。酒店外面是相当破旧凌乱,里面还是不错的,这个价格在厦门已经算是物美价廉的了.室内设施也还好,就是晚上蚊子超多,多到没法睡,还好在抽屉里找到蚊香,否则,一晚上都别想睡了。服务员阿姨很好,小孩初来外地不适应,中午想找点稀饭吃,阿姨很热情地帮忙了,非常感谢!总体还算满意,下次还会住那里,只要没拆迁.